2026年1月起,天津、山东、安徽等10省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陆续启动“反向开票”试点。该政策允许网络货运企业代未完成税务登记的个体司机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打通进项抵扣链条,降低行业合规成本。对物流行业而言,“反向开票”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但从落地效果来看,仍需直面多重现实挑战。
优势:数字化基础扎实,筑牢“以数治税” 根基
“反向开票”在提升开票便利性的同时,也放大了业务真实性问题,成为政策落地的关键挑战。同样“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行业就出现部分回收企业通过关联方员工冒充自然人销售者,虚增采购成本,骗取开票额度以获取税收返还的案例。这为物流行业敲响了警钟。
但与资源回收行业相比,网络货运行业具备天然的数字化防控优势。作为生于物流数据,长于物流数据的新业态,网络货运需全程记录运单、轨迹、支付等信息,形成完整电子数据链。截至2024年,全国超3200家网络货运企业累计上传运单超8000万单,行业数字化根基扎实,为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
同时,经过多年发展,行业已从野蛮生长迈入规范阶段,头部企业将风控视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与技术研发精准识别轨迹异常、集中收款等风险;大数据、区块链、AI技术的成熟,更让风控向智能化、低成本升级,让虚开虚抵行为无处遁形。
此外,安徽、天津、湖北等聚集地已搭建省级监测平台,实现交通部门与企业数据互通,可实时监测、排查异常,筑牢监管防线。2025年6月,国务院“810号令”《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更是明确了平台在其涉税信息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劣势:缺乏“征 3 抵 9” 配套,实际税负未获实质缓解
反向开票解决了发票获取问题,却没解开税负倒挂的死结。当前,全国3000余家网络货运企业虽可通过反向开票取得个体司机3%的增值税专票,但需按9%税率向货主开具销项发票。本质上,企业只是由原来全额缴纳9%增值税,变为代个体司机缴纳3%、自身缴纳6%,实际税收负担并未改变。
在推行“反向开票”后,网络货运行业还必须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如果以支付实际承运司机的完整运费为主要成本项,开出这张3%发票后,网络货运企业该如何抵扣进项税,才能弥补多缴的增值税税费?
有网络货运企业曾对数十名有记账习惯的个体司机进行跟踪调研,结果显示其全年主要成本占运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油费44.26%、路桥费16.77%、保险3.03%、轮胎2.31%、保养及尿素1.78%、维修1.9%、车辆折旧6.92%。进一步测算发现,这些成本中包含的增值税高达运费收入的7.3%。若叠加3%的简易征收,司机实际承担的税负已不低于运费的9%。
若允许网络货运行业参照农产品收购行业“反向开票”经验,根据货车司机经营模式的特点进行“简易征收”概算,“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对货车司机的征收率和抵扣率,按9%而非3%抵扣,平台综合税负率可从惊人的16.1%骤降至0.3%,与5%的服务费毛利率相匹配。
“反向开票”试点落地,是税务监管适配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探索。当前,物流行业数字化日趋成熟,期待试点实践能进一步积累经验,推动“征 3抵9”配套政策尽快落地,让“反向开票”真正发挥降本增效、规范行业的作用,助力物流行业在合规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